自互联网的诞生之日起,到今天正在崛起的移动互联网,电信运营商在这一次次的浪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任务,它提供了一个互联网的管道,给一直以运营语音业务为主的运营商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出现了新的增长点。
随着上世纪末互联网的兴起,互联网的各种形态的应用不断涌现给人们带来了信息时代对信息分享的新方式。互联网企业依靠新生的商业模式—互联网广告模式,挣得盆丰钵满。电信运营商依然是默默的承受着、坚守着、羡慕着、妒忌着。由于互联网一日千里的发展,Web 1.0、Web 2.0的不断发展,运营商的管道面临不断升级、扩容,各互联网企业借助管道通过各种新模式的创新带来了丰厚的回报,而运营商的收入确依旧相对平平,电信运营商委屈了。
时至今日,移动互联网时代又到来了,而新的移动互联网模式又在互联网模式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像OTT应用“微信”等,不仅利用管道,而且形成了一部分与电信运营商的同质化竞争,直接影响到运营商传统的语音与短信业务,电信运营商愤怒了。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日前公布了「第 31 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在 2012 年中中国的互联网用户总数达到了 5.64 亿人,和 2011 年相比新增了 5,090 万人。其中一大原因是移动互联网用户数量的大幅增长,截止至去年 12 月末,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总数达到了 4.2 亿人,这个数字占到了互联网用户总数的 74.5%,和上一年相比增加了 18.1%。运营商拥有庞大的用户资源,这是宝贵的财富。
到了运营商思变的时候了,针对自有的流量管道,探索适合运营商的模式,驾驭互联网发展的一次次机遇,更好的服务广大互联网用户,实现与各互联网企业共赢。互联网最成功的模式——互联网广告,是值得探索的。
作为运营商需要理解的几点:
1、运营商拥有流量管道;是互联网的全部流量,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有此优势。各互联网企业仅拥有各自的用户群,而运营商则拥有全部的互联网用户,如何将用户的流量变现就是管道运营,流量增值的核心。这其中有几点原则是需要遵守的:一、用户隐私;二、数据安全;
2、广告模式是经过验证的成功商业模式;广告是互联网企业的生存之道,立足之本。在各互联网企业中都有各自广告业务运营体系,运营商与企业的共赢需要一个“1+1>2”的结果支撑。简言之,企业中最核心的广告业务、广告位管理仍然由互联网企业运营,将二级广告位、更次一级的广告位交由运营商运营,但运营商要保证比企业自行运营所得的收入要高,运营商通过流量分析与挖掘,对用户进行精确画像并向相关各广告主对广告位进行竞价,对广告位进行基于用户的精准定向投放,使广告主利益最大化,使广告媒体利益最大化,使运营商利益最大化、使互联网用户利益最大化。
3、长尾理论的合理性;互联网企业的次级广告位数量之大也是方案可行的重要依据。前面提到,各企业可以将非核心广告位以利益更大化的价格交由运营商运营。长尾理论的可行性已经由Google针对中小企业的广告投放策略得到充分证明。所以运营商可以获得海量的广告位,对广告位进行精准化投放是运营商的主要任务,广告位竞价所得去除广告位采购价格即运营商流量增值所得。
作为用户需要理解的几点:
1、 隐私问题;运营商的流量增值运营实现技术采用匿名处理,不会得到与用户社会属性的关联关系,仅与UA有关,所以无需担心个人隐私问题。
2、 用户利益;用户的流量被利用,虽然没有隐私问题,在整个流量增值过程中,用户的流量是全部的基础,用户能从中得到什么利益。运营商服务的提升、电信资费的进一步优惠或许会有更大的空间。
运营商需要一改往日粗放式管理方式,拥抱互联网,针对充满活力的互联网实现机动性应变,针对管道实现精细化管理,真正实现管道的流量增值,使自己受益,使企业受益,并惠之于民。